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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考試計劃(2024年版)》的通知 |
http://www.009252.com 2024年12月2日 來源:湖南省教育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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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考自字〔2024〕6號
各市州教育考試院,各主考學校: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清單(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基本規范(2021年)〉的通知》(教職成廳〔2021〕2號)精神,我院組織對《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考試計劃》(湘自考委〔2016〕1號)(以下簡稱2016版考試計劃)進行了修訂完善,形成了《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考試計劃(2024年版)》(附件1,以下簡稱2024版考試計劃)并報省教育廳同意。現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4版考試計劃安排
(一)收錄專業安排。2024版考試計劃共收錄了我省現行開考的86個專業。此外,另有地理科學(專升本)、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專升本)、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專升本)、金融服務與管理(專)、大數據與會計(專)、視覺傳達設計(專)等6個專業,因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基本規范(2021年)》未公布新的規范,我省繼續執行2016版考試計劃。
(二)實施時間安排。從2024年下半年起,按照2024版計劃開考相應專業及課程,2026年起,將全部實施2024版考試計劃。即從2026年起,按2024版考試計劃設置開考相應課程及畢業審核。2024年、2025年為過渡期,2024年以前取得考籍的考生在過渡期內,可按照2016版考試計劃規定的畢業條件申請辦理畢業手續。
(三)停考專業安排。已停考或即將停考但未停止辦理畢業證書的專業,按2016版考試計劃規定的畢業條件進行審核,停止辦理畢業證書的專業須按有關規定轉考其他專業。舊專業合并到新專業后,舊專業的在籍考生只能選擇原主考學校申請畢業。
二、2024版考試計劃修訂說明
(一)修訂依據。2024版考試計劃,以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基本規范(2021年)》為遵循,按照“規范、穩妥、有序”的原則,結合我省高等教育發展情況及自學考試實際,在2016版考試計劃的基礎上進行修訂。新版考試計劃落實立德樹人要求,列明了各開考專業的培養目標、培養要求、課程設置與學分、畢業要求、報考要求、新舊計劃課程頂替辦法、課程說明(各專業中部分共同課程的課程說明匯總編排見附件2)等,以更好地指引考生在充分了解開考專業的基礎上,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自主選擇報考。
(二)課程體系。2024版考試計劃課程體系包括必考課、選考課及畢業環節。必考課由思政課和核心課兩個部分組成。選考課部分列出了推薦選考課,并規定了選考門數和學分數要求。畢業環節考核課程包括專業實驗、實習、生產實習、課程設計、臨床實習和考核、畢業論文、畢業設計、畢業考核等課程且為必考課程。實踐環節考核課程(含畢業環節課程)的考核要求由相應主考學校予以公布。考生完成必考課、選考課及畢業環節課程考核,達到課程門數及總學分數要求,方能申請畢業。
(三)課程替代。2024版考試計劃保留和修訂了2016版及更早版本考試計劃新舊計劃課程對照(銜接)表。受篇幅限制,新舊課程頂替表中部分課程只標明課程代碼,考生可通過相應舊版專業考試計劃進行查詢。公共政治課的調整頂替仍按照原《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關于調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公共政治課課程設置的通知》(湘教考委〔2007〕12號)執行,其他課程按照《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考頂替辦法》(附件3)可進行免考。除公共政治課外,按2016版考試計劃通過考試但已被調整的課程,可根據新舊計劃對照表中的課程對應關系進行頂替(部分課程的頂替關系規定了時效性)。同一個專業不同計劃版本設置的課程允許延續頂替,但不能跨專業或重復頂替使用。
(四)實踐環節。各專業考試計劃中,凡理論考試與實踐環節考核兩個部分相結合的課程視為一門課程,考生必須取得兩個部分的合格成績方能使用;課程名稱中含有“(實踐)”的課程均為實踐環節考核課程,需取得對應的理論課程的合格成績之后方能報考(單獨設置的實踐環節課程除外);各專業考試計劃中設置的畢業環節考核課程均為必考課程,應考者在取得所有其他的合格成績后方能報考。根據課程特點,部分專業考試計劃中設置了“強實踐”課程,該類課程的考核辦法另行公布。
三、工作要求
(一)切實提高認識。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計劃是總體上確定各專業考試的標準和規范,是自學考試育人的關鍵,直接關系到自學考試人才培養質量。各地招生考試機構、自考管理部門和主考學校要從“為黨育人、為國育才”的高度,切實提高對此次修訂考試計劃的認識,按照全省統一要求,切實抓好貫徹落實。
(二)加強宣傳解讀。各地各校要加大政策宣傳解讀力度,將2024版考試計劃修訂的內容、各開考專業的人才培養目標和要求,向廣大考生做好宣傳,引導考生結合本人實際科學合理選報專業。各主考院校要根據新修訂的考試計劃,及時調整完善教育教學及實踐環節的相關規定,增強自學考試育人成效。
(三)確保平穩過渡。2024年、2025年是新舊版本考試計劃同時實施的過渡期,各地各校要妥善做好新舊版本考試計劃的執行,重點做好在籍考生的課程選考及畢業相關工作,妥善處理相關遺留問題,確保2024版考試計劃平穩有序實施。
教育部如有新的政策規定,按新規定執行。2024版考試計劃實施過程中,有關疑問請咨詢省教育考試院自學考試處,聯系電話:0731-88090243。
附件:1.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考試計劃(2024年版)
2.部分專業共同課程說明
3.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考頂替辦法
湖南省教育考試院
2024年10月18日
附件1-3(點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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