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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2024年浙江省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暨“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
http://www.009252.com 2024年5月17日 來源:復旦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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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等文件精神,依據《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的具體要求,堅持立德樹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我校2024年在浙江省繼續實施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與“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兩項目歸并計劃,統一辦法,合并實施,探索與浙江高考綜合改革方案相銜接、基于“兩依據一參考”的招生方法,著力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全面發展,適合復旦大學培養的優秀學生。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符合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通過各科目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無不合格科目),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綜合素質高、全面發展的學生,均可報名。
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與“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兩項目操作辦法、選拔標準完全相同,進校后教學、培養等也無任何差別。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
招生計劃為205名,具體專業(類)計劃、選考科目要求等詳見報名平臺。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即日起至5月21日,考生可登錄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其中報考“數學英才班”的考生,須在高中階段獲得數學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省級賽區一等獎及以上獎項(獲獎名單以中國科協公示為準,公示網址:gs.cyscc.org)。
(二)學校組織專家組, 依據考生學業成績、綜合素質等審核考生報名材料,審核結果分為優秀、通過、不通過三種。高中階段獲得數學、物理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省級賽區一等獎及以上獎項,或高中階段獲得化學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省級賽區一等獎及以上獎項且一志愿報考“自然科學試驗班”或“技術科學試驗班”的優秀考生(獲獎名單以中國科協公示為準,公示網址:gs.cyscc.org),報名材料經專家組審核后可評定為優秀。
(三)5月26日公布報名材料審核結果。
(四)審核結果為通過或優秀的考生,須于5月27日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系統”,網上確認是否參加我校校測(包含筆試和面試,審核結果為優秀的考生可免筆試直接入圍面試)和錄取。未進行網上確認的考生,視作放棄我校校測和錄取資格。
(五)考生參加高考。
(六)6月11日左右組織材料審核結果為通過的考生進行筆試:文史類專業筆試科目為數學+文科綜合,理工類、醫學類專業筆試科目為數學+理科綜合。依據筆試成績,根據校測分類劃定不超過招生計劃數4倍的考生進入面試,并公布入圍面試分數線。
(七)高考出分前組織面試。面試專家將在考慮性別、專業等因素的基礎上隨機分組,每組包含文、理、醫等領域共5名專家;考生按筆試平均成績組間無差異原則,每10人隨機分組;面試當日專家與考生各類通訊方式全部屏蔽;專家組與考生組臨場抽簽配對;面試結束后每位專家獨立評判打分,對每位考生排序,然后合計每位考生的面試成績。如一組實際面試考生不足10人,按線性映射折算。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面試成績=∑(21.5-每位專家排名×1.5)
(八)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折算如下10門科目等第成績:語文、數學、外語、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技術(新高考改革前的非應屆畢業生的“技術”科目成績,取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兩個科目成績的平均值),其中各科成績按A=5分、B=4.5分、C=4分、D=3分折算。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折算成績滿分為50分。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折算成績=∑各科折算成績
(九)作為錄取依據的綜合成績由高考成績(占85%)、面試成績(占10%)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折算成績(占5%)組成: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750×850+面試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折算成績
按綜合成績高低將考生排序。同分情況下依次按如下成績排序:面試成績、高考成績總分、高考語文成績、高考數學成績、高考外語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折算成績。
(十)凡被香港單招院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我校綜合評價暨“三位一體”招生錄取。
(十一)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招生計劃審定錄取考生名單后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審核,7月8日投檔錄取。考生高考成績必須達到浙江省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后續其他高校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后續錄取。
四、其他說明
(一)考生提交上傳的報名材料應當清晰、真實、完整,論文和專利不得作為申請材料上傳。考生上傳的材料將直接作為面試材料,無須寄送紙質材料。
(二)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將取消考生今年綜合評價暨“三位一體”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由其依照相關規定取消考生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暫停考生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3年。空缺名額不遞補。
(三)轉專業范圍按照當年度復旦大學招生章程執行。具體轉專業規定可登錄復旦大學教務處和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網站,查看《復旦大學本科生轉專業實施細則》《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本科生轉專業實施細則》等文件。
(四)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可能影響招生測試過程的情況發生,校測方案或作相應調整,另行通知。
(五)學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特殊類型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活動。
五、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結果公示。
(二)初審通過考生名單、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考生名單等按教育部相關規定進行公示。
(三)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四)復旦大學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暨“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復旦大學紀檢監察工作部門監督。
六、咨詢及聯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楊浦區邯鄲路220號復旦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郵編:200433
招生咨詢呼叫中心:021-5566 6668
傳真:021-5566 4345
電子郵箱:admission@fudan.edu.cn
復旦大學主頁:www.fudan.edu.cn
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主頁:shmc.fudan.edu.cn
復旦大學招生網:www.ao.fudan.edu.cn
復旦大學教務處:www.jwc.fudan.edu.cn
復旦大學紀檢監察工作部門:021-5566 4607(僅受理信訪舉報)
陽光高考信息平臺:gaokao.chsi.com.cn
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bm.chsi.com.cn
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系統:pgzy.zjzs.net:8011
七、附則
(一)如教育部關于綜合評價招生的政策有所調整,我校將對招生簡章進行相應修改并重新發布。
(二)本簡章由復旦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復旦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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