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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醫藥大學2024年上海市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簡章 |
http://www.009252.com 2024年5月12日 來源:上海中醫藥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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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深化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探索“基于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上海市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滬府發〔2014〕57號)等文件精神,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我校2024年在上海市繼續實施“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工作。
一、選拔對象
符合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條件,品學兼優,理想信念堅定,對中醫藥和中國傳統文化有濃厚興趣,在中醫藥相關領域具有培養潛質,全面發展、身體健康的考生。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
上海中醫藥大學綜合評價批次招生專業及選考科目要求見附表。各專業計劃數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為準。
三、申請程序與選拔模式
1.報名
考生自5月12日至5月30日,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信息服務平臺”,網址:https://bm.chsi.com.cn/(以下簡稱“報名系統”),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無需郵寄紙質報名材料。
2.初審
學校組織專家組審核考生報名申請材料,初審結果分為通過、不通過兩檔。初審結果預計于6月3日前,在報名系統(https://bm.chsi.com.cn/)中公布。
3.志愿填報
初審通過且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達到2024年上海市特殊類型招生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在綜合評價批次填報上海中醫藥大學的專業組志愿(填報方式、填報時間以上海教育考試院規定為準)。
4.校測
對于初審通過的考生,依據考生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填報志愿,按照院校專業組招生計劃數的1:1.5比例確定上海中醫藥大學入圍校測考生名單(末位高考同分考生都予以投檔)。
2024年7月上旬,學校組織校測。具體校測時間、地點將在“報名系統”中另行公布。校測方式為面試,滿分150分。主要考察考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邏輯推理、表達理解能力、創新思維、對所申請專業的認識和興趣等內容。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將作為面試的重要參考。
四、錄取辦法
1.考生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劃定的“2024年特殊類型招生控制分數線”。我校認可教育部以及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全國性加分政策。學校進行專業錄取時,原則上認可考生具備的所有加分項中最高分一項,且最高不超過20分。
2.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依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進行錄取。
(1)綜合成績由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占85%)、校測成績(占15%)組成。
(2)綜合成績=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660×850+校測成績(校測成績滿分為150分)。
(3)不參加校測者,校測成績以零分計入總分。
3.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考生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總分、高考外語成績、高考數學成績、高考語文成績排序錄取。
4.考生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須符合上海市相關要求。
5.擬錄取公示名單由我校招生委員會審定,并經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后,予以錄取。
五、其他說明
1.上海市將統一向我校提供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及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
2.根據《上海中醫藥大學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使用辦法》有關規定,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將作為校測評分的重要參考依據,供專家在校測環節使用。
3.考生申請材料應當清晰、真實、完整。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發現,取消繼續參與后續認定工作的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
4.以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我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
學校作特別強調:
(1)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第一條中列出的六大類疾病,學校不予錄取。
(2)考生患有《指導意見》第二條中列出的色弱、色盲;不能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學校不予錄取。
(3)新生入學后,體檢發現不符合相關專業身體健康報考條件者,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及《上海中醫藥大學學生管理規定》執行。
5.學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特殊類型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活動。
六、監督機制
1.上海中醫藥大學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在學校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進行,由招生辦公室組織實施。
2.學校加強招生信息公開,入圍校測考生名單、錄取考生名單及相關信息均按教育部規定進行公示。
3.綜合評價批次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學校招生監察工作小組監督,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21-51322410。(工作日8:30—11:00,13:30—16:00)
七、聯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蔡倫路1200號上海中醫藥大學行政中心206室
上海中醫藥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201203
電話:021-51322028(工作日8:30—11:00,13:30—16:00)
招生網站:http://ygzs.shutcm.edu.cn
八、本簡章解釋權屬上海中醫藥大學招生辦公室。
若教育部、上海市教委有相關政策調整,學校將作相應調整。學校會在上海中醫藥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ygzs.shutcm.edu.cn)另行發布公告,請考生自行關注。
上海中醫藥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4年5月
附件:上海中醫藥大學2024年上海市綜合評價批次院校專業組及選考科目要求
院校專業組 |
專業名稱 |
高考選考科目 |
備注 |
上海中醫藥大學⑴ |
中醫學(屠呦呦班) |
物理和化學 |
無色盲、色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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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學(5+3一體化) |
中醫學(5+3一體化針灸推拿英語方向) |
注:所含專業如有調整,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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