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有力有效推進鄉村全面振興部署要求,中國科學技術大學2024年繼續實施高校專項——“自強計劃”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生對象
主要招收邊遠、脫貧、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德才兼備、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高中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
1、符合2024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市)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核由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完成。
按照教育部規定,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學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二、招生專業
專業名稱 |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 |
尚未開展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科類要求 |
工科試驗班 |
須選考物理、化學 |
理工類 |
行星科學 |
核工程類 |
化學類 |
材料類 |
生物科學類 |
環境科學與工程類 |
經濟管理試驗班 |
三、選拔程序
1、考生于2024年4月8日至25日,登錄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網址: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注冊登錄后,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填寫各項申請信息,并提交。確認志愿后,下載、打印報名系統自動生成的申請表,經中學審核蓋章、簽名及考生本人簽名后掃描上傳至報名系統。上傳的申請表內容須與報名系統內填寫的內容完全一致,否則視為無效。本次報名無需郵寄書面申請材料。
2、我校組織專家組,根據考生德智體美、競賽成績、平時成績、愛好特長、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多方面情況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結合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對考生基本條件的審核結果,于2024年5月31日前在報名系統內公布通過名單并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
3、考生參加2024年統一高考。
4、考生須參加我校測試,測試形式為筆試,滿分為200分,科目為數學、物理,重點考察相關學科基礎、邏輯思維能力。筆試將于高考后、出分前進行,具體時間安排另行通知。考生無需繳納報名考試費用,家庭經濟困難的考生,可提供情況說明并由中學蓋章證明真實性,于測試當日攜至考場,同時提供身份證、銀行卡復印件,我校將視情況補貼一定的交通與住宿費用。
5、我校根據測試成績認定資格生,公示并報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備案,辦理相關手續。
四、錄取辦法
1、“自強計劃”資格生須在高校專項批次填報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具體志愿填報時間和方式以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準。
2、資格生高考錄取原則
(1)“自強計劃”資格生分A/B兩檔,A檔資格生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份特殊類型招生控制分數線(對于尚未開展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參照該省份本科一批次理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即予錄取。B檔資格生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份特殊類型招生控制分數線(對于尚未開展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參照該省份本科一批次理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線上120分,浙江考生的高考成績達到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上50分,即予錄取。
(2)“自強計劃”資格生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份特殊類型招生控制分數線(對于尚未開展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參照該省份本科一批次理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線上150分,浙江考生的高考成績達到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上60分,可滿足第一專業志愿,未達到上述要求的,須在“自強計劃”招生專業范圍內服從調劑。
五、其他說明
1、考生須本著誠信原則如實提供申報材料,對于提供虛假個人信息或材料的考生,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高校專項計劃報名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照相關規定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
2、我校“自強計劃”報名不收取任何費用,不組織或委托任何機構、個人開展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訓、輔導等類似活動。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我校2024年“自強計劃”測試所作調整,將另行通知。
4、未盡事宜,按照《中國科學技術大學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執行。
六、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551-63602553、63602563、63602559、63602779
招生主頁:https://zsb.ustc.edu.cn
微信公眾號:ustczsb
電子郵箱:zsb@ustc.edu.cn
七、監督保障機制
我校高校專項計劃——“自強計劃”招生工作在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實施集體決策、集體領導,依法做到招生信息公開,及時公開招生政策、錄取結果、咨詢及申訴渠道等信息,全程接受紀檢監察機構及社會監督。
我校紀檢監察機構監督舉報電話0551-63602591
八、本簡章由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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