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綜合評價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蘇教考函〔2024〕11號)精神,揚州大學2024年繼續開展綜合評價招生改革試點工作。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一、招生對象
具有江蘇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創新潛質突出、身心健康、品學兼優、綜合素質全面發展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二、報名條件
凡符合第一類條件之一的,可在第一類或第二類中任選一類報名。符合第二類條件的只可選擇第二類報名。
(一)第一類
1.學科特長類
高中階段以第一完成人在自然科學素養類競賽或在人文綜合素養類競賽中獲得符合獲獎級別要求者,具體賽事及獲獎要求見下表:
自然科學素養類競賽名單
序號 |
競賽名稱 |
主辦單位 |
獲獎級別要求 |
1 |
全國青少年人工智能創新挑戰賽 |
中國少年兒童發展服務中心 |
省級三等獎及以上 |
2 |
全國中小學信息技術創新與實踐大賽 |
中國人工智能學會 |
省級三等獎及以上 |
3 |
世界機器人大會青少年機器人設計與信息素養大賽 |
中國電子學會 |
省級三等獎及以上 |
4 |
全國青少年科技教育成果展示大賽 |
中國下一代教育基金會 |
省級三等獎及以上 |
5 |
全國青少年無人機大賽 |
中國航空學會 |
省級三等獎及以上 |
6 |
全國青年科普創新實驗暨作品大賽 |
中國科協
組織單位: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
省級三等獎及以上 |
7 |
宋慶齡少年兒童發明獎 |
中國宋慶齡基金會、中國發明協會 |
省級三等獎及以上 |
8 |
全國中學生天文知識競賽 |
中國天文學會 |
省級三等獎及以上 |
9 |
“地球小博士”全國地理科普知識大賽 |
中國地理學會 |
省級三等獎及以上 |
10 |
全國中學生水科技發明比賽 |
生態環境部宣傳教育中心、水利部宣傳教育中心 |
省級三等獎及以上 |
11 |
全國中學生地球科學奧林匹克競賽 |
中國地震學會、中國地球物理學會、中國災害防御協會 |
省級三等獎及以上 |
12 |
全國中學生數學奧林匹克競賽 |
中國數學會
組織單位:省數學學會 |
省級三等獎及以上 |
13 |
全國中學生物理奧林匹克競賽 |
中國物理學會
組織單位:省物理學會 |
省級三等獎及以上 |
14 |
全國中學生化學奧林匹克競賽 |
中國化學會
組織單位:省化學化工學會 |
省級三等獎及以上 |
15 |
全國中學生生物學奧林匹克競賽 |
中國植物學會、中國動物學會
組織單位:省遺傳學會 |
省級三等獎及以上 |
16 |
全國中學生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 |
中國計算機學會
組織單位: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
省級三等獎及以上 |
17 |
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 |
中國科協 |
省級三等獎及以上 |
18 |
全國青少年航天創新大賽 |
中國航天科技國際交流中心 |
省級三等獎及以上 |
19 |
“北斗杯”全國青少年空天科技體驗與創新大賽 |
中國科學院空天信息創新研究院、中國光華科技基金會 |
省級三等獎及以上 |
20 |
藍橋杯全國軟件和信息技術專業人才大賽 |
工業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
省級三等獎及以上 |
21 |
丘成桐中學科學獎 |
清華大學 |
省級三等獎及以上 |
22 |
全球發明大會中國區 |
中國友好和平發展基金會 |
省級三等獎及以上 |
23 |
中國“芯”助力中國夢——全國青少年通信科技創新大賽 |
中國通信工業協會 |
省級三等獎及以上 |
24 |
江蘇省中小學“金鑰匙”科技競賽 |
省科協、省文明辦、省科技廳
組織單位:省科學傳播中心 |
省級二等獎及以上 |
25 |
江蘇省青少年科技模型大賽 |
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協會 |
省級二等獎及以上 |
26 |
江蘇省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 |
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
省級二等獎及以上 |
27 |
江蘇省珠心算能力比賽 |
省珠算協會、省中小學教研室 |
省級二等獎及以上 |
28 |
“領航杯”江蘇省中小學生信息素養提升實踐活動 |
省電化教育館 |
省級二等獎及以上 |
29 |
“領航杯”江蘇省青少年網絡信息安全應用能力競賽 |
省電化教育館 |
省級二等獎及以上 |
30 |
江蘇省中小學生實驗能力大賽 |
省教育裝備與勤工儉學管理中心 |
省級二等獎及以上 |
人文綜合素養類競賽名單
序號 |
競賽名稱 |
主辦單位 |
獲獎級別要求 |
1 |
全國青少年禁毒知識競賽 |
中國禁毒基金會 |
國家級三等獎及以上 |
2 |
世界華人學生作文大賽 |
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 |
國家級三等獎及以上 |
3 |
“外研社杯”全國中學生外語素養大賽 |
北京外國語大學 |
國家級三等獎及以上 |
4 |
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 |
中國當代文學研究會 |
國家級三等獎及以上 |
5 |
全國中學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賽 |
中國科普作家協會 |
國家級三等獎及以上 |
6 |
高中生創新能力大賽 |
中國老教授協會 |
國家級三等獎及以上 |
7 |
全國中學生創新作文大賽 |
中國寫作學會 |
國家級三等獎及以上 |
8 |
“語文報杯•時代新人說”全國中學生征文大賽 |
中國語文報刊協會 |
國家級三等獎及以上 |
9 |
全國中學生環境保護優秀作文征集活動 |
中華環保聯合會 |
國家級三等獎及以上 |
10 |
全國版圖知識競賽(中小學組) |
自然資源部宣傳教育中心 |
國家級三等獎及以上 |
11 |
全國青少年勞動技能與智能設計大賽 |
中國自動化學會 |
國家級三等獎及以上 |
12 |
全國青少年文化遺產知識大賽 |
中國文物保護技術協會 |
國家級三等獎及以上 |
13 |
“領航杯”江蘇省中學生英語口語電視比賽 |
省電化教育館 |
省級二等獎及以上 |
14 |
江蘇省中學生閱讀與寫作大賽 |
省教育報刊總社 |
省級二等獎及以上 |
15 |
江蘇省中小學詩歌競賽 |
省教育學會校園文學專業委員會 |
省級二等獎及以上 |
16 |
“七彩語文”杯江蘇省“中學生與社會”作文大賽 |
省教育學會中學語文教學專業委員會 |
省級二等獎及以上 |
2.學業優秀類
高二和高三階段至少有三個學期的期末總成績(含模考)排名位于同年級普通類同首選科目類前列。排名要求:
(1)來自江蘇省高品質示范高中首批建設立項學校及培育學校的考生,排名在同年級所對應普通類首選科目類學生中前40%(含)者;
(2)來自江蘇省四星級高級中學考生,綜合素質優秀,排名在同年級所對應普通類首選科目類學生中前30%(含)者,且在高中階段至少獲得1次校級或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及相當榮譽稱號者;
(3)來自其他中學的考生,排名在同年級所對應普通類首選科目類學生中前5%(含),且在高中階段至少獲得1次校級或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及相當榮譽稱號者。
3.思想道德品質優秀類
高中階段獲得地級市(含)以上各種思想道德品質類獎勵或榮譽,或獲得地級市(含)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團干部等榮譽稱號。
(二)第二類
熱愛農學學科類專業,立志服務三農和鄉村振興,對植物、動物具有濃厚興趣,高中階段化學單科期末成績(含模考)或生物單科期末成績(含模考)分別有三個(含)以上學期在同年級所對應普通類首選物理學生前20%,且在高中階段至少獲得1次校級或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及相當榮譽稱號者。
以上條件所對應的獲獎證書、榮譽稱號證書應在2024年5月10日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補報。
三、招生專業與計劃
綜合評價錄取人數不超過我校2024年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
(一)第一類招生專業:
首選科目 |
再考試科目 |
招生專業 |
歷史 |
不限 |
漢語言文學(師范)、英語(師范)、歷史學(師范)、小學教育(師范)、法學、秘書學、漢語國際教育、哲學、廣播電視學、應用心理學、行政管理、旅游管理、檔案學、學前教育(師范)、農林經濟管理、財務管理、會計學、市場營銷、工商管理、金融學、經濟學、商務英語、翻譯、日語、阿拉伯語、西班牙語、法語 |
思想政治 |
思想政治教育(師范) |
化學 |
護理學 |
物理 |
不限 |
漢語言文學(師范)、英語(師范)、小學教育(師范)、法學、秘書學、漢語國際教育、哲學、廣播電視學、應用心理學、行政管理、農村區域發展、旅游管理、檔案學、學前教育(師范)、農林經濟管理、財務管理、會計學、市場營銷、工商管理、金融學、經濟學、商務英語、翻譯、日語、阿拉伯語、西班牙語、法語、工程管理、建筑學、教育技術學(師范)、電子商務 |
物理 |
化學 |
護理學、軟件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自動化、人工智能、電子信息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微電子科學與工程、信息與計算科學、統計學、測控技術與儀器、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能源與動力工程、新能源科學與工程、物理學(師范)、物理學、數學與應用數學(師范)、生物科學(師范)、臨床醫學、醫學檢驗技術、藥學、中西醫臨床醫學、預防醫學、智能制造工程、車輛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農業機械化及其自動化、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土木工程、交通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水文與水資源工程、農業水利工程、烹飪與營養教育、食品質量與安全、食品科學與工程、資源環境科學、環境科學、環境工程、生態學、制藥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化學、化學(師范)、應用化學、生物制藥、生物技術 |
(二)第二類招生專業:
首選科目 |
再考試科目 |
招生專業 |
物理 |
化學 |
實驗動物學、動植物檢疫、動物醫學、獸醫公共衛生、農學、種子科學與工程、智慧農業、草業科學、水產養殖學、動物科學、植物保護、園藝、設施農業科學與工程 |
生物 |
園林 |
注:第一、第二類各組別招生專業僅供參考(招生專業按首選科目、再選科目分組,考生應根據本人選考科目情況,選擇符合選科科目要求的專業報考),高考后正式填報綜合評價志愿時,請查詢揚州大學本科生招生網“招生計劃”專欄,以公布的專業(類)及計劃為準(考生填報不超過6個專業志愿和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愿,所選專業選考科目要求應與本人選考科目相匹配,否則志愿無效)。
四、報名流程
(一)報名時間
2024年4月30日9時至2024年5月10日18時。
(二)網上報名
1.考生登錄綜合評價報名系統(網址http://bm.chsi.com.cn/)進行注冊、報名。
2.上傳相關材料至報名系統(無需郵寄紙質材料):
(1)《個人陳述》(須考生本人親筆手寫。考生可結合對揚州大學辦學理念、自身學科特長、報考理由、專業興趣、未來發展規劃等理解,獨立完成(字數800字左右))拍照或掃描件,在“填報志愿—附加材料—個人陳述”中上傳;
(2)符合第一類或第二類報名條件對應的相關證明材料:
①由中學推薦產生的各類榮譽及獲獎證明材料須經中學負責人簽字、加蓋中學公章、考生本人簽字確認后掃描或拍照上傳;
②其他獲獎證明原件掃描或拍照上傳即可;
③符合第一類學業優秀類報名條件或第二類報名條件的考生,需上傳期末考試成績(含模考)排名證明材料(需加蓋所在中學公章,中學審核人簽章),詳見附件1;
④中學公示證明材料(拍照或掃描上傳。證明樣式見附件2,公示期不少于3天);
所有證明材料在“填報志愿—附加材料”中相應類別上傳相關證明材料。與報名條件無關材料無需提供;
(3)考生本人第二代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拍照或掃描件),在“填報志愿—附加材料—身份證”中上傳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或照片;
(4)報名申請表(考生網上報名程序完成后,打印申請表,申請表須由考生本人簽字、中學負責人簽字并加蓋中學公章后,在上傳申請表頁面拍照或掃描上傳)。
上述材料均須按報名系統要求上傳并提交。考生須確保上傳材料真實、準確、清晰,未按流程完成報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報名無效。
3.網上繳費
初審通過的考生,須于2024年5月31日下午18時前在報名系統中確認參加面試,同時自助繳納報名測試費60元(我校不限制考生報考院校數,但面試時間沖突時,只能選擇1所院校參加面試)。收費標準依據《關于進一步明確我省高校收費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07]423號、蘇財綜[2007]92號、蘇教財[2007]89號)的文件執行。
五、選拔程序
1.學校通過揚州大學本科生招生網及有關媒體向社會公布我校綜合評價錄取政策,考生和家長及中學可通過相關渠道了解我校綜合評價錄取報名條件和選拔辦法。
2.資格初審
報名截止后,揚州大學綜合評價錄取工作小組將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初審通過的考生名單將于2024年5月25日前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網上公示并報省教育考試院,考生也可通過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
通過初審者須在網上確認參加我校組織的面試(截止時間為2024年5月31日下午18時)。未確認者,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3.面試報到
通過資格初審并確認參加面試的考生于2024年6月15日上午8:00—下午17:00前攜帶本人身份證和具備報名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獲獎證書、特長佐證材料)到揚州大學揚子津校區文津樓一樓大廳辦理報到手續,并領取準考證。
4.面試
時間:2024年6月16日
地點:揚州市華揚西路196號揚州大學揚子津校區文津樓(具體考試安排將提前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網及“揚大招辦”微信公眾號發布,請考生高考后及時關注)。
5.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寧缺毋濫”的原則,根據考生面試成績高低,分別以不超過歷史等科目類、物理等科目類綜合評價錄取計劃數的5倍,由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擇優確定我校綜合評價錄取面試合格考生。6月22日前,將面試合格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同時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網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作為我校2024年綜合評價錄取入選考生人選。
六、志愿填報與錄取政策
1.志愿填報
我校確定的綜合評價錄取入選考生仍需參加2024年江蘇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入學考試,并在我省高考志愿填報的規定時間內,登錄省教育考試院高考志愿填報系統,在“綜合評價招生”專欄中填報我校綜合評價錄取志愿。
第一類入選考生可在第一類或第二類符合選考要求所列專業中選擇填報;第二類入選考生僅可在第二類符合選考要求所列專業選擇填報。
其中,報考英語類專業(英語(師范)、翻譯、商務英語)的考生,外語語種須為英語且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20分。其他專業不限報考語種。
2.計算加權綜合評價分
對填報我校綜合評價錄取志愿入選考生,將高考文化分、面試分、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等級分進行折算、賦分,加權計算得加權綜合評價分。
加權綜合評價分計算方法(加權綜合分四舍五入,小數點后保留2位):
項目 |
滿分 |
計算方法 |
高考文化分 |
65 |
高考文化成績(滿分750分)折算為百分制,乘以65% |
面試分 |
30 |
面試成績(滿分100分),乘以30% |
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等級分 |
5 |
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10門合格性考試“合格”科目按0.5分/科折算,“不合格”為0分(學生參加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的高考,視為相應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合格) |
總分 |
100 |
|
上述三項得分直接相加,即為加權綜合評價分。
3.錄取規則
按照考生加權綜合評價分從高到低排序,遵循專業志愿,擇優錄取。錄取考生高考文化總分不低于相應省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如線上考生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按加權綜合評價分從高到低錄滿為止。
加權綜合評價分相同時,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參考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由專家組集體評議,確定考生優先投檔順序。
預錄取名單由我校招生委員會審定,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審核通過后,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網及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進行公示。歷史等科目類加權綜合分位居同首選科目前5名者、物理等科目類加權綜合分位居同首選科目前10名者,經本人申請,可進入所在校區創新創業學院相關實驗班就讀。
綜合評價錄取考生與普通高考錄取考生性質相同,享受同等待遇和政策。
七、收費標準及獎勵、資助措施
1.收費標準
學校根據價格管理部門核準的標準(蘇價費〔2014〕136號、蘇價費〔2017〕243號)按學年收取學費。具體收費標準可在揚州大學本科生招生網公告欄查閱。隨錄取通知書一起寄發的《揚州大學新生入學須知》也將告知具體收費標準。
住宿費根據價格管理部門核準的標準(蘇價費〔2002〕369號、揚價費〔2012〕144號、揚價費〔2014〕68號)進行收費,住宿費為每人每年750元至1500元(揚子津校區1500元;江陽路南、路北校區按1500元預存,荷花池校區按1400元預存,其他校區按1200元預存,入校后按實際住宿標準結算)。
2.獎助學金
面向全校各專業本科生設立獎助學金項目20余項,面向相關學院校友及社會捐贈獎助學金項目70余項。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通過申請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社會資助獎助學金、困難補助、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費減免等方式獲得資助(助學金、助學貸款),申請辦法可在《揚州大學新生入學須知》《揚州大學學生手冊》等材料中查閱。
八、監督機制
1.綜合評價錄取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由綜合評價錄取工作小組具體實施選拔工作。設立專門的招生監督組,對考試及錄取全過程進行監督,同時接受學校紀委及派駐監察專員辦、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監督,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2.面試過程嚴格遵循“五隨機”原則(即:參加面試的考官從考官庫中隨機產生,考官進入的考場隨機生成,考生面試順序隨機生成,考生進入的考場隨機生成,考生面試試題隨機確定),并進行全程錄音、錄像。
3.中學及學生本人應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和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申請。提交的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考生的被選拔資格,并將相關情況上報省教育考試院。
4.對在綜合評價錄取中存在違規承諾及操作,虛報或偽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依據有關規定分別予以嚴肅處理。
5.我校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綜合評價咨詢、報名等事宜,不進行綜合評價面試培訓,請勿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6.監督電話:(0514)87972358(紀委)、15150825644(招辦)
九、聯系咨詢方式
1.咨詢電話:(0514)87991290、87971626、87971618、87990521
傳真:(0514)87991362
2.招辦地址:揚州市大學南路88號荷花池校區教學主樓701
3.揚州大學本科生招生網:https://zhaoban.yzu.edu.cn
報名網址:http://bm.chsi.com.cn/
4.電子信箱:ydzb@yzu.edu.cn
十、本簡章以揚州大學本科生招生網上發布為準,并由揚州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參照本校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如果國家或江蘇省對綜合評價錄取工作的政策有所調整,我校也將做出相應調整。
附件:點擊查看
1.揚州大學2024年綜合評價錄取報名材料-高中學業成績及排名
2.揚州大學2024年綜合評價錄取報名材料公示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