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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學2024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
http://www.009252.com 2024年4月12日 來源:福州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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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根據《關于做好2024年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年2號)文件要求,福州大學2024年繼續實施高校專項計劃招生。
一、招生計劃及要求
1.我校2024年高校專項計劃數不低于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規模的2%。我校將根據各省入選資格考生人數,兼顧歷年生源質量與區域分布的合理性,并參考我校在各省普通類招生計劃的安排情況,確定各省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專業和人數,最終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
2.高校專項計劃在非高考改革省份僅限理工類考生報考,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選考科目要求為“物理+化學”。
3.考生身體條件須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相關文件要求。
二、報名條件
報考我校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應同時具備以下所有條件:
1.符合2024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邊遠、脫貧、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畢業生,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
3.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4.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5.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成績優良。
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三、報名程序
符合條件的考生應于2024年4月25日前登陸教育部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填寫、上傳提交報名申請材料,平臺系統限報3所學校。考生無需再郵寄紙質報名材料。
請將所需報名申請材料掃描或拍照(jpg格式)上傳,上傳的申請材料須清晰、真實、完整。未按要求完成報名、報名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報名無效。上傳報名申請材料包括以下內容:
1.戶籍證明: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本首頁、戶主頁及考生戶籍頁。
2. 學籍證明:由考生所在中學開具并加蓋公章,應體現考生具有本校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3.《高校專項計劃申請表》:該表通過報名系統打印,第1頁由中學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同時需本人簽字,其他頁由考生本人簽字。
四、資格審核
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核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完成。
學校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從戶籍、學籍資格經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通過的考生名單中擇優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并于5月底前分別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和我校招生考試中心網站公示。經公示無異議者,即取得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
五、錄取辦法
1.入選考生均須參加2024年全國統一高考。考生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生源所在地普通類第一批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對于合并本科錄取批次的省份及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我校將在公布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1:1范圍內,根據考生高考成績、專業志愿按“分數優先”錄取規則確定錄取專業,所有專業調劑考生的優先級低于有專業志愿的考生;在招生計劃1:1范圍內如有退檔考生,則按缺額計劃根據剩余符合錄取條件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錄取。同分考生依據我校當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中普通類專業同分排序規則確定位次順序。
生源不足的省份,將不再征求志愿或降分錄取,錄取時我校將根據各省(市、區)入選資格考生報考情況及生源質量,對未完成招生計劃在省份間進行適當調整。
2.入選考生在高考填報志愿時,必須按照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高校專項計劃志愿填報要求報考福州大學,未按要求填報視作自動放棄我校高校專項入選資格。
3.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區、市)的考生填報專業志愿時,其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在當地公布的對應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4.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對高校專項計劃志愿填報和錄取工作如另有相關規定,考生應遵照執行。
六、監督機制
1.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嚴格按照教育部要求,加強規范管理、信息公開和監督制約,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2.在高校專項計劃報名、考試、錄取過程中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嚴肅處理,依法依規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對偽造、變造、篡改、假冒戶籍學籍等虛假個人信息和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考生,均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高校專項計劃報名和錄取資格,已經錄取的則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同時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做進一步處理。
3.學校在考生申請、錄取環節嚴格開展考生資格審查,堅決取消不符合實施區域、學籍、戶籍等要求的考生資格。在新生報到后進行入學資格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七、附則
福州大學招生考試中心負責本簡章具體解釋工作。其他未盡事宜,按照《福州大學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執行。如教育部相關政策有所調整,則以教育部頒布的正式文件為準。
咨詢電話:0591-22866857(兼傳真),22867800
申訴電話:0591-22860325
通訊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學城烏龍江北大道2號 福州大學招生考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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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網址:https://zsks.fzu.edu.cn
福州大學招生考試中心
202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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