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中央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有關部署,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2024年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2號)要求,我校2024年繼續實施高校專項計劃——宏志計劃,選拔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進一步優化我校招收農村學生的考核方式、提高選拔質量,適當向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傾斜,讓更多的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有機會進入我校學習深造,促進教育公平。
一、招生對象和報名條件
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各省區市確定。申請報考考生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2024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4.高三階段學習成績排名原則上為所在中學前3%(以高三階段最優一次全年級同科類統考成績排名為準)。
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核由各省區市完成。
二、招生專業和計劃
我校2024年高校專項招生計劃和資格人數按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招生計劃不低于我校總招生計劃的2%。
招生專業及有關要求如下表所示。
招生專業名稱 |
高考綜合改革省 |
非高考綜合改革省 |
工科試驗班類
(航空航天類) |
必選物理和化學,
其他科目不限 |
限理工類考生 |
理科試驗班類 |
注:(1)考生報名時可選報兩個招生專業,須明確排序。(2)我校實行大類招生、大類培養,各招生專業所對應的培養方向以最終公布的2024年招生專業目錄為準。
三、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請于2024年4月25日前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進行注冊報名,考生按照報名系統要求如實填寫有關報名信息,相關材料電子版通過報名系統上傳,報名結束后不需要寄送紙質報名材料。考生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1)報名申請表;(2)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4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推薦表(附件)。
2.申請表填寫要求:
a.考生的報名申請表須打印、本人及校方簽字、蓋章后上傳到報名系統,申請表版本號必須與報名系統內的申請表版本號一致。
b.考生在報名時須撰寫800字以內的個人陳述,主要內容可包括成長經歷、個性特長、取得成績和發展規劃等。個人陳述不需要手寫。
c.申請表中的“綜合信息”需逐項填寫,并上傳相應的證明材料的掃描件或照片。
在“綜合信息”-“高中期間參與的社會活動”一欄可填寫:高中階段參與的科學研究、文學創作、創新設計、學習實踐等情況;高中階段參與的志愿服務、社團活動、學校或班團學生工作等情況。
在“綜合信息”-“高中期間的獲獎記錄”一欄可填寫:高中階段獲得的省級(含)以上學科競賽獎勵情況;高中階段獲得的校級(含)以上個人榮譽情況;本人所具備的文藝、體育特長情況。
3.考生必須由所在中學推薦報考,如實填寫《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4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推薦表》并由中學負責人簽字蓋章。考生須提供與《推薦表》中所對應的中學成績單,要求為高三階段最優一次全年級統考成績(成績單應為全年級原始成績單,標明考試日期、考生本人成績所在行)。考生還須提供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單(如無法提供則需提交由所在中學校長簽字并加蓋中學公章的說明)。
考生須將《推薦表》與申請表按報名系統要求一起上傳提交。
4.論文和專利不得作為申報材料上傳。
5.考生上傳到報名系統的所有材料必須清晰可辨且完整,否則視為無效。考生須嚴肅認真對待報名工作,確保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質量。
四、選拔程序
1.報名資格審核:報名結束后,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核由各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負責組織。
2.材料審查:5月底前,我校依據招生簡章對各省區市報名資格審核通過考生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并按規定公示高校專項計劃報名審核通過名單。
3.專家評審:我校組織專家對報名資格審核通過考生進行材料評審,綜合考查考生高中階段學習成績、學科水平、綜合素質、自強精神和發展潛質,確定考生的評審成績。
4.資格認定:我校根據專家評審成績,按照“成績優先、志愿排序”的原則,結合我校招生計劃擇優認定獲得我校高校專項資格的考生名單及認定專業(獲得資格的考生只認定一個專業資格)。
5.資格公示:我校將于6月中旬在北航招生網公示資格認定名單及專業,并將認定資格名單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
五、優惠政策
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獲得我校高校專項計劃資格的考生, 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達到我校在當地相關模擬投檔線(同專業對應的學校招生代碼)下40分且不低于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予以錄取。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獲得我校高校專項計劃資格的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達到所在省相關特殊類型錄取控制分數線上一定分值,予以錄取,具體分值如下:
省份 |
河北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江蘇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線上X分 |
130 |
135 |
130 |
175 |
105 |
35 |
135 |
105 |
100 |
省份 |
山東 |
湖北 |
湖南 |
廣東 |
廣西 |
海南 |
重慶 |
貴州 |
甘肅 |
線上X分 |
105 |
100 |
140 |
85 |
145 |
145 |
150 |
150 |
145 |
六、錄取辦法
1.獲得我校高校專項計劃資格的考生均須參加高考,志愿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準。考生高考填報專業須與高校專項資格認定的專業一致。
2.我校在高考錄取期間,將嚴格根據入選資格考生志愿、高考成績總分、經公示的優惠政策、入選專業和我校相關模擬投檔線(或相應特殊類型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進行錄取。
3.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七、監督機制
1.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2.我校加強高校專項計劃招生信息公開工作,高校專項計劃資格名單將嚴格按時在北航招生網公示后再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備案。
3.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將取消今年高校專項計劃的報名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照相關規定取消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暫停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
4.學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八、咨詢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7號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
郵編:100191
招生咨詢電話:18210883447 (集中咨詢時間:2024年4月12日至4月25日,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電子郵箱:zsbgs@buaa.edu.cn
北航招生網:https://zs.buaa.edu.cn
九、監督方式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紀檢監察機構:13811349985
十、本簡章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
2024年4月12日
【附件: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4年高校專項招生推薦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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