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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南師范大學2024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 |
http://www.009252.com 2024年1月31日 來源:華南師范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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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條件
1.符合生源省份高考報名條件,并參加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2024年普通高考報名;
2.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技術等級稱號且高中階段三年內在省級(含)比賽中獲得個人項目前六名或全國(或國際)比賽個人項目前八名,考生所持本人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中的運動項目必須與報考我校的招生項目一致(運動小項也應對應一致)。
二、招生項目和計劃
注:1.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最終入選資格名單,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2.游泳項目根據校游泳隊需要設置項目,以考生參加全國游泳統測所取得的各泳式成績作為認定的依據(不設置50米項目,考生可選擇相同泳式100米及以上項目考試)。
三、就讀專業
體育科學學院:運動訓練專業
四、報名考試
(一)報名方式
高水平考生統一在“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www.ydyeducation.com)或“體教聯盟APP”中“高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管理系統招生系統”進行注冊(驗證考生報名資格)并報名,具體時間:
注冊時間為2024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報名時間和提交審核資料時間為2024年2月25日12:00至2月28日12:00。
考生必須根據報名系統的要求和流程,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學校志愿及資質證明材料,并上傳相關報名材料,完成報名繳費。
上傳的資質證明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身份證;
2.與報考項目對應的運動員等級證書;
3.在運動員技術等級綜合管理系統查詢到該證書資料的截圖;
4.符合報名條件的體育賽事獲獎證明;
5.該項賽事秩序冊、成績冊的封面與本人頁(在本人姓名位置做標識);
高水平運動隊報名采用網上申請的方式,無需郵寄報名材料,考生必須上傳所有完整報名材料至報名平臺,所上傳的報名材料必須使用掃描件,不要采用相機翻拍方式,以確保上傳電子文件清晰可讀。如因上傳報名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響材料審核,責任自負。逾期未完成報名或未按要求上傳相關報名材料者視為無效報名。報名材料須真實有效,凡材料不實者,一經發現取消專業測試資格,已經通過選拔的,取消相應優惠政策;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
(二)報名資格審查
1.對于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報名申請且內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考生,我校將組織專家進行報名審核,確定通過報名審核的考生名單,審核結果預計于2024年3月3日左右公布,考生可登錄華南師范大學普通高考招生信息網查詢(https://zsb.scnu.edu.cn/zhaoshenggonggao/huananshifandaxuegaos/)。
2.通過審核的考生,在“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www.ydyeducation.com)或“體教聯盟APP”中“高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管理系統招生系統”繳費,繳費時間為2024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未完成繳費的學生屬報名不成功,無法安排考試。審核通過的考生請及時繳費)
(三)考試
1.體育專業測試
考生須參加報考項目的體育專業測試。體育專業測試實施全國統考,與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的體育專項考試統一組織,統一采用體育總局相關體育專項考試方法與評分標準進行評分。具體考試安排及其他相關信息以“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及“體教聯盟APP”通知為準。
2.文化課考試
報名考生均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全部使用全國統一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
五、錄取原則
體育專項成績合格、經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無異議的考生,須按照各省級招辦提出的高水平運動員報考要求填報高考志愿,且第一志愿報考我校,按教育部《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3〕10號)規定擇優錄取,有關規定如下:
1.根據體育總局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管理辦法》要求,已被高校體育單招擬錄取的考生,不列入我校高水平運動隊合格名單。
2.游泳項目體育專項成績達到85分以上(含85分)合格;武術項目專項成績達到70分以上(含70分)合格;不合格考生我校不予錄取。根據學校高水平隊發展需要,本著寧缺勿濫的原則,最終以體育測試成績按分項目計劃由高至低排序確定入選分數線及入選考生名單,根據學校高水平運動隊建設需要,體育專項成績相同時,女子蛙泳項目考生優先排名,其他按照《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體育專項考試方法與評分標準》(2024版)規定的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同分排序規則排序。具體入選名單及分數線在學校招生網站公示。這類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生源省份普通類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80%,考生須填報我校且專業服從調劑,經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投檔后,我校將根據招生計劃按體育專項測試成績從高到低予以擬錄。
3.運動等級為健將級,且體育專項測試成績達到95分的考生,學校可研究破格錄取。破格名單按項目以體育專項成績從高到低確定,破格總人數不超過計劃的20%,獲得破格資格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可放寬至生源省份普通類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5%。
4.如生源不均衡,可在項目間調整計劃。
5.報考我校的考生須根據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符合條件者方能作為我校高水平運動員,最終以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審核公布為準。凡高水平運動員資格未獲得所在省級招生辦認定者,我校將不予擬錄。
六、管理辦法
1.本簡章發布后,有關程序或要求可能會根據教育部有關政策和我校實際情況作出相應調整,請考生密切關注“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體教聯盟APP”、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我校招生網站的相關通知。
2.考生應誠實提供相關報考材料,如有虛假,經查實,將記入考試誠信檔案,并向有關主管單位通報,涉嫌法律問題的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高考體檢不符合國家規定者,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取消錄取資格。
4.被錄取的考生入學注冊,我校將按照教育部相關要求對錄取的高水平運動隊考生開展入學專業水平復測和復核,對于復測和復核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5.我校錄取的高水平運動員須簽訂協議,明確在校學習期間,必須遵守學校的有關規定,服從安排,參加學校組織的有關體育訓練和比賽活動,承擔個人應盡的義務。學生無故不參加運動隊正常訓練視為曠課,將按照學校學籍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七、其他
如教育部或廣東省2024年關于高水平運動員的政策有所調整,則按新的政策執行。本招生簡章由華南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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