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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24年陜西省中央財政支持中西部農村訂單定向免費本科醫學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
http://www.009252.com 2024年6月25日 來源: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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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健康委,楊凌示范區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健康局,韓城市、神木市、府谷縣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健康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機制的意見》(國辦發〔2018〕3號)和《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改革完善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陜政辦發〔2018〕26號)精神,繼續做好2024年省中央財政支持中西部農村訂單定向免費本科醫學生(以下簡稱“國家免費醫學生”)招生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計劃
有關高校的國家免費醫學生招生計劃由省教育廳根據用人需求,以縣(區)為單位安排,分別下達面向有關縣(區)定向
就業的招生計劃。
二、招生院校
延安大學、陜西中醫藥大學、西安醫學院。
三、報考條件
國家免費醫學生只招收農村學生,報考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已通過2024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審核。
(二)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須在我省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四、資格審查
高考志愿填報結束后,省教育考試院將所有填報國家免費醫學生志愿的考生信息分發給相關市、縣(區)招辦。各縣(區)招辦要嚴格按照規定的報考條件完成資格審查工作后,由各市級招辦匯總本地各縣(區)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信息,并于7月3日前報送省教育考試院普通高校考試處,因資審不嚴造成后續錄取問題的,按照相關規定追究責任。各市級招辦要在報送信息前,將審查結果與高考報名系統中考生有關報名信息進行比對,需要更正的應及時與相關考生聯系,在考生本人寫出書面申請后,按照有關規定報省教育考試院進行信息變更,以避免錄取過程中出現不必要的糾紛。
五、錄取
(一)國家免費醫學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B段錄取,執行本科二批分數線,實行順序志愿投檔錄取模式,分數相同時,優先錄取定崗單位所在縣(區)生源。生源不足時,未完成的計劃通過征集志愿的方式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直至完成計劃。
(二)國家免費醫學生錄取后、獲得入學通知書前,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財政部《關于印發開展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發改社會〔2010〕1198號)和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衛生計生委、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意見》(教高〔2015〕6號)要求,須與培養高校和定向就業所在地的縣級衛生健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簽署統一制式的定向培養和就業協議,承諾畢業后到有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6年。國家免費醫學生在學期間戶籍仍保留在原戶籍所在地,畢業后可按有關規定遷入定向就業所在地。
(三)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中醫藥局《關于做好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生就業安置和履約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衛科教發〔2019〕56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做好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畢業生就業安置工作的通知》(陜人社發〔2015〕61號)及省衛生計生委、省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做好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就業安置工作的通知》(陜衛科教發〔2015〕160號)要求,國家免費醫學生因生病、應征入伍等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經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同意后,可暫緩履約,待情況允許繼續履行協議。無生病等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等雙方約定或其他合法解約事由,不得解約。對拒絕履約的定向國家免費醫學畢業生,5年內不得應聘全省行政范圍內的各級各類事業單位,違約情況記入人事檔案,作為全國各級醫療衛生機構等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錄(招聘)、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和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招收以及研究生招生錄取的個人誠信評價的重要依據。
陜西省教育廳 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陜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年6月21日
(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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