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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填報志愿和投檔錄取工作實施辦法 |
http://www.009252.com 2024年6月19日 來源: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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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我區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填報志愿和投檔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有關要求和《內蒙古自治區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結合我區錄取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網上填報志愿
2024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普通類、體育類和高職對口招生類實行“動態排名、精確定位”為主,藝術類實行平行志愿為主的網上填報志愿模式。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1.內蒙古自治區教育考試院負責全區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填報志愿的組織管理工作,協調自治區通信、電力、公安、市場監管、衛健等相關部門為網上填報志愿工作順利進行提供保障。
2.各盟市、旗縣(市、區,下同)應成立由教育、通信、電力、公安、市場監管、衛健等相關部門組成的網上填報志愿工作領導機構,具體負責本地區考生的網上填報志愿工作,保障其順利進行。要按照“考生自主填報,相關職能部門、考試機構和學校提供公共服務”的原則,加強考生志愿填報咨詢服務工作。
3.凡有高考考生的高中階段學校(以下簡稱高中學校)要充分發揮主陣地、主渠道作用,履行好以下職責:
(1)保障場所安全、設備正常。按要求為考生提供網上填報志愿的場所和相應設備,提前做好供電、網絡等應急處理準備工作,并為考生家長陪同提供便利條件。要準備足夠數量的具備無線上網功能的筆記本電腦,確保在斷網、斷電情況下可完成志愿填報。
(2)建立健全組織領導機構。成立網上填報志愿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聯絡組、指導教師組、技術指導組、后勤保障組。當地招生考試機構負責在辦公平臺及時更新本單位工作人員、高中校長、聯絡組成員手機號碼。各組人員組成及其職責是:
聯絡組負責網上填報志愿相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傳下達工作,重點是及時查看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
(https://www.nm.zsks.cn,下同)網上填報志愿公告,查看“內蒙古招生考試”(nmgzskszwx,下同)微信公眾號填報志愿信息,查看網上填報志愿的手機短信信息,并在第一時間將相關內容報告主管校長和各組負責人。聯絡組應由3名以上教師組成,要求責任心強、業務精通、能熟練使用智能通訊設備,手機保持24小時暢通。
指導教師組負責通知符合當次網上填報志愿條件的所有考生及時查看網上填報志愿的各項規定和要求,保證其按時參加網上填報志愿,并對考生填報志愿給予指導。高中學校應對考生實行分組管理,每組配備一至兩名指導教師。
技術指導組負責網上填報志愿期間計算機及網絡設備的維護和正常運行,對考生填報志愿進行技術指導。遇到問題及時向內蒙古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報告,并按答復意見妥善處置。
后勤保障組負責網上填報志愿期間為本校考生提供食宿、安全保衛等后勤服務。
(3)科學管理,分組實施。網上填報志愿期間,按各錄取批次的最低報考資格線對考生實施分組管理。
4.各旗縣招生考試機構要組織本旗縣高考報名時選擇“招辦報名”(即不在就讀學校、而在旗縣招生考試機構完成現場確認)的考生完成網上填報志愿,并提供相應的技術支持和指導服務;或組織此類考生到就近高中學校進行網上填報志愿。
(二)通知方式及填報志愿時間和范圍
1.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將通過以下三種方式通知考生填報志愿:
(1)在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2024高考填報志愿專欄”中進行公告。
(2)通過短信平臺群發短信。發布對象包括:符合填報條件的考生、新聞媒體、盟市和旗縣招生考試機構工作人員、高中校長和網上填報志愿聯絡組的教師。
(3)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微信公眾號推送信息。
各盟市、旗縣招生考試機構、各高中學校也應通過微信、釘釘等即時通訊工具以多種形式、多種渠道通知考生按時填報志愿。
2.網上填報志愿及相關信息查詢網址:
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是內蒙古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我區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政策規定和各類信息等均在該網站發布。
網上填報志愿的網址打印在《準考證》上,考生可直接在瀏覽器地址欄輸入網址登錄網上填報志愿系統,也可通過點擊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平安高考”欄目中鏈接進行登錄。2024年網上填報志愿公告、招生計劃、相關統計信息以及其他與填報志愿相關的說明等均在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2024高考填報志愿專欄”中發布。
3.各批次首次網上填報志愿、投檔錄取時間按照本實施辦法執行,后續填報志愿時間將在“2024高考填報志愿專欄”中發布。符合填報條件的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填報志愿;否則,致使未能完成相應志愿填報,責任由考生自負。
4.填報志愿的條件:
考生符合填報志愿公告所規定的條件,可以參加當次網上填報志愿。網上填報志愿系統所使用的分數,一律以分數查詢系統顯示的相應分值為準。
(三)網上填報志愿模式
1.“動態排名、精確定位”為主的網上填報志愿模式分三種情形:
(1)普通類、高職對口招生各類和體育類(專科提前批)動態排名模式,提供實時排名、階段性統計信息和分時分段控制志愿修改。
Ⅰ.網上填報志愿系統實時為考生全程提供其本人在所報高校中按投檔分(高考文化課總分+政策性加分,下同)排序的名次、平行分人數;并實時為當前排名在投檔范圍內的考生提供其在所報第一專業中分別按投檔分和實考分排序的名次以及平行分人數。
Ⅱ.每隔一到兩個小時分科類公布一次各高校階段性填報情況統計信息,內含各高校的招生計劃數、預計1:1投檔最低分、投檔比例、預計投檔最低分、應投檔人數、已報考人數以及缺檔人數。通過點擊高校名稱,可以查看該校各專業的招生計劃數、按高校投檔比例投檔線上預計1:1錄取最低分、按高校投檔比例投檔線上已報人數、學費、專業備注等信息。通過點擊高校的已報人數,可以查看截止到統計時刻所有報考該校按投檔分從高到低排列的考生填報志愿信息。考生可根據排名、階段性統計信息以及高校的招生專業要求和招生章程規定的錄取規則進行綜合研判,適時修改志愿。
Ⅲ.為保證考生順利填報和修改志愿,網上填報志愿系統將根據考生投檔分,分時分段控制志愿修改。在網上填報志愿過程中,不同分數段的考生填報志愿結束時刻不同,相對高分段考生先結束,相對低分段考生后結束。每分數段考生在其對應的填報志愿結束時刻后,不能再修改志愿,但仍可以查看其排名情況。
該模式適用于文科、理科、蒙授文科、蒙授理科、高職對口招生各科類和體育類(專科提前批)的志愿填報。每次填報志愿時,填報系統將設定兩個固定時刻,第一個是刪除志愿的最后時刻,第二個是新填志愿的最后時刻。若考生放棄本次填報志愿,須在第一個固定時刻之前刪除志愿。所有符合填報條件的考生原則上必須在第二個固定時刻之前完成填加志愿。超過這兩個固定時刻后,則只允許已經填報了志愿的考生進行志愿修改。具體分段安排以及上述兩個固定時刻將在每次填報志愿公告中公布。
在網上填報志愿過程中,對于高校“招生章程”中明確規定不認可加分因素的專業,如果截止填報分數段的考生所報第一專業已經報滿,則后續分數段的考生不得填報。
(2)體育類動態排名模式,提供實時排名,不提供階段性統計信息,不分時分段控制志愿修改。
本模式適用于本科各批次體育類高校(專業)志愿的填報。填報志愿系統為體育類考生提供所報高校第一專業的報考人數以及在所報高校內的排名,排名有兩種:一是按高考文化課成績的排名,二是按體育專業考試成績的排名。
在填報志愿前,自治區將在“2024高考填報志愿專欄”發布本科各批次《體育類高校投檔規則說明》,內含各高校所確定的投檔比例以及是依照文化課成績還是專業課成績進行投檔。對于專科提前批體育類,按考生所報志愿順序,按高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檔比例投檔。
(3)不提供排名模式:
本模式適用于具有“高水平運動隊”或未列招生計劃數的“高校專項計劃”等的考生填報志愿。網上填報志愿系統不為填報此類志愿的考生提供排名信息。
2.藝術類填報志愿以“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為主,分兩種情形:
(1)平行志愿模式:
藝術類平行志愿采取“院校專業組”模式,該模式適用于本科提前批B、本科提前批C和專科提前批使用藝術類專業自治區統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成績進行錄取的藝術類高校(專業)的志愿填報。各批次均設3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每個院校專業組志愿內可填報同一專業組內包含的專業,每個志愿(即1個院校專業組)設6個專業志愿以及是否服從專業調劑選項。
考生填報志愿時,高考文化課成績和藝術類專業自治區統考成績須達到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每個志愿中的各個專業的專業統考成績須為同一專業統考成績,不同專業統考成績的專業須分別填在不同的志愿中。
在規定填報時間截止前,考生需通過藝術類志愿填報系統按要求填報相應批次志愿,填報并確認無誤后,點擊填報系統的“確認志愿”選項,確認后志愿信息不可修改。每次填報志愿有兩次“取消確認”的機會,“取消確認”后可修改志愿,修改完成后須再次確認志愿,兩次機會全部用完之后再不允許修改志愿。平行志愿填報過程中系統不提供實時排名。
(2)順序志愿模式:
本科提前批A藝術類高校(專業)實行順序志愿,包括使用校考成績進行錄取的藝術類本科高校(專業)和使用省際聯考成績進行錄取的戲曲類本科高校(專業)。該批次設1個院校志愿,每個院校志愿內最多可填報6個專業志愿以及是否服從專業調劑選項,6個專業志愿可以是同一院校同一統考類別的專業志愿,也可以是同一院校內符合兼報規則的同一統考類別下不同方向(類別)的專業志愿,如音樂教育類考生,6個專業中既可填報某高校的音樂教育類專業,也可同時填報該高校的音樂表演類專業。
考生填報志愿時,在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自治區戲曲類本科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報考戲曲類專業須對應專業的戲曲類省際聯考成績合格;報考其他藝術專業,所報專業的所屬藝術類對應專業統考成績須合格且達到學校劃定的最低成績要求,校考成績合格。
(四)填報過程
1.網上填報志愿分為三個主要步驟:
(1)查閱網上填報志愿公告、招生計劃和高校招生章程,記錄擬報考高校和專業的代碼、錄取規則等相關信息;
(2)登錄填報志愿系統,按要求和規定上網填報志愿;
(3)對于“動態排名、精確定位”填報模式,考生還須不斷查看動態排名和各高校階段性填報情況統計信息,視排名情況修改志愿。
有關上述三個步驟更詳細的內容,參考《2024年內蒙古普通高考考生網報志愿視頻培訓教材》等培訓材料。
2.網上填報志愿過程中,對于“動態排名、精確定位”填報模式,考生在本人分數段填報志愿結束時刻前,可向旗縣招生考試機構申請打印《志愿確認表》。《志愿確認表》一經打印,其志愿信息將不得修改,錄取時將按此志愿參加錄取;未打印《志愿確認表》的,將按數據庫中存儲的考生志愿信息參加錄取。《志愿確認表》不存入考生紙質檔案。
3.當次填報志愿全部結束后,按規定進行投檔。當次志愿錄取結束后,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高校,根據生源情況確需再次填報志愿的,將在“2024高考填報志愿專欄”公布填報志愿公告和相應的剩余招生計劃。
(五)填報志愿應注意事項
1.不得使用非官方填報志愿程序填報志愿。當填報系統監測到有使用非官方程序時將自動使其退出系統,在5分鐘內無法再次登錄。
2.考生和家長需密切關注網上填報志愿的時間安排。填報志愿期間,如果高校調整招生計劃、投檔比例或修改相關專業要求等,將在填報志愿系統或“2024高考填報志愿專欄”中公布,且視為已告知考生。
3.網上填報志愿前,考生應認真閱讀有關高校招生章程以及自治區公布的招生規定、《2024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計劃》或官網上公布的招生計劃,按有關規定和要求填報學校和專業志愿,并對所填報志愿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承擔責任。其中,對于“動態排名、精確定位”填報模式,招生專業要求、錄取規則是考生除排名信息外要特別關注的兩個重要因素;考生只有在綜合考慮排名情況、高校錄取規則、招生專業要求的基礎上,才能正確判斷是否能被錄取。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考生可通過教育部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指定的平臺查閱到高校招生章程(https://gaokao.chsi.com.cn),或登錄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2024高考填報志愿專欄”,點擊相應高校招生計劃中的招生章程鏈接,查看其招生章程。
對于“動態排名、精確定位”填報模式,高校所規定的錄取規則可能與填報志愿系統的排名規則不一致,考生必須慎重參考填報志愿系統所提供的排名信息,自己承擔錄取結果可能與該排名不一致的風險。
4.考生須自己填報志愿,不得委托他人或中介機構代為填報,也不得代替他人填報。
5.考生應妥善保管自己的考生號和密碼等個人信息,以防密碼遺忘或泄漏造成損失、引起糾紛。考生忘記密碼,需本人持《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到旗縣招生考試機構或通過高考報名時所綁定的手機號重置密碼。考生在填報志愿前也可以通過考生服務平臺修改自己的密碼。考生因自身原因而導致密碼泄露,造成填報了非本人意愿的志愿,后果由本人自負。
6.對于“動態排名、精確定位”填報模式,考生每次填報志愿時,只能填報同一批次、同一科類的一所院校志愿。
7.對于“動態排名、精確定位”填報模式,考生在其對應分數段填報志愿截止后半小時內不要退出填報志愿系統,還需不斷查看動態排名和密切關注“2024高考填報志愿專欄”可能發布的應急處置通知,并按應急處置通知要求做好填報志愿相關事宜。
(六)應急處置
1.在填報志愿期間如遇停電、斷網、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應急設施設備無法滿足填報志愿的實際需要,當地招生考試機構應立即報告自治區教育考試院。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會同有關部門對突發事件評估后,確定繼續填報志愿或調整填報時間。
2.對于“動態排名、精確定位”填報志愿模式,考生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耽誤新填志愿時間,但其所在分數段尚未達到截止時間,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在核驗其身份和考試成績后,在其對應分數段截止時間10分鐘前可以允許其補報。
(七)兼報規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自行選擇本科類或兼報科類填報志愿:
1.報考蒙授藝術的考生,若達到藝術類對應專業統考類別文化課和專業課錄取控制分數線,可填報藝術類相應專業志愿;報考蒙授體育的考生,達到體育錄取控制分數線時,可以填報體育專業志愿。
2.填報志愿時,藝術類各自治區統考類別之間不可互相兼報,報考了自治區統考的考生若戲曲類聯考成績合格,可以填報相應的戲曲類專業。
若符合相關專業報考要求,且達到相應的文化課和自治區統考錄取控制分數線,音樂教育類考生可填報音樂表演類專業,填報時按相應的折算成績投檔錄取。報名時選擇音樂表演類(聲樂方向)、音樂表演類(器樂方向)的考生不能填報使用音樂教育類統考成績的專業。
表(導)演類考生,取得相應類別統考合格成績,且達到相應類別文化課和自治區統考錄取控制分數線,可在戲劇影視表演、服裝表演、戲劇影視導演3個類別間兼報。
3.報考蒙授藝術、蒙授體育的考生,若達到文理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或蒙授文理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可填報文理科志愿或蒙授文理科志愿。
4.報考藝術、體育的考生,若達到文理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可填報文理科志愿。
5.義務教育全學段使用蒙古語授課的考生,若達到文理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或蒙授文理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可填報文理科志愿或蒙授文理科志愿。
6.報考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志愿的考生,應當是少數民族學生。
7.定向就業招生計劃面向全區招生,未被錄取且符合相應的填報志愿條件的考生,可在相應的時段填報定向就業招生志愿。
二、錄取時間安排
(一)本、專科提前批
1.意向填報安排:
6月26日:填報軍事(含定向培養軍士)、公安、司法、中國消防救援學院、北京電子科技學院等本科提前(含有關高校的國家專項計劃)和專科提前錄取院校類別意向,相關考生接受政治考核(考察)、面試、體能測試、體檢。在閱檔遴選或政治考核(考察)、面試、體能測試、體檢后,生源不足時,根據錄取安排,適時安排意向征集。
2.藝術類填報志愿及錄取安排:
7月3日9:00開始,至7月5日17:00止,藝術類考生第一次填報本科提前批A、B和C三個批次志愿,本科提前批A按順序志愿模式填報,本科提前批B、C按“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模式填報。
7月6日:將填報了本科提前批A志愿且符合投檔要求的考生檔案全部投檔,高校下載考生志愿信息。
7月10日前:本科提前批A高校依據招生計劃、考生志愿、向社會公布的錄取規則等,對考生進行擇優錄取,在7月10日17:00前向我區上傳錄取結果,本批次錄取結束。
7月14日左右:將填報了本科提前批B志愿且符合相關高校專業組投檔要求的考生檔案,采取“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模式,按高校確定的投檔比例進行投檔。
7月15日左右:本科提前批B高校下載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7月16日左右完成第一志愿錄取;前一志愿完成錄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計劃,網上征集考生志愿(仍為“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高校依次對后續志愿考生進行錄取。
7月19日左右:本科提前批B錄取結束。
7月23日左右:將填報了本科提前批C志愿且符合相關高校專業組投檔要求的考生檔案,采用“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模式,按高校確定的投檔比例進行投檔。
7月23日左右:本科提前批C高校下載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7月24日左右完成第一志愿錄取;前一志愿完成錄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計劃,網上征集考生志愿(仍為“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高校校依次對后續志愿考生進行錄取。
7月26日左右:本科提前批C錄取結束。
8月5日左右:藝術類考生第一次填報專科提前批志愿,按“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模式填報。
8月6日左右:將填報了專科提前批志愿且符合相關高校專業組投檔要求的考生檔案,采用“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模式,按高校確定的投檔比例進行投檔。
8月6日左右:專科提前批高校下載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8月7日左右完成第一志愿錄取;前一志愿完成錄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計劃,網上征集考生志愿(仍為“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高校依次對后續志愿考生進行錄取。
8月9日:專科提前批錄取結束。
3.體育類填報志愿及錄取安排:
7月6日上午:考生第一次填報本科提前批A體育類志愿。
7月6日下午:本科提前批A高校開始下載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第一志愿錄取;前一志愿完成錄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計劃,網上征集考生志愿,高校依次對后續志愿考生進行錄取。
7月9日:本科提前批A錄取結束。
7月10日上午:考生第一次填報本科提前批B志愿。
7月10日下午:本科提前批B高校下載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第一志愿錄取;前一志愿完成錄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計劃,網上征集考生志愿,高校依次對后續志愿考生進行錄取。
7月13日:本科提前批B錄取結束。
7月14日上午:考生第一次填報本科提前批C志愿。
7月14日下午:本科提前批C高校下載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第一志愿錄取;前一志愿完成錄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計劃,網上征集考生志愿,高校依次對后續志愿考生進行錄取。
7月18日:本科提前批C錄取結束。
8月5日上午:考生第一次填報專科提前批志愿。
8月5日下午:專科提前批高校下載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第一志愿錄取;前一志愿完成錄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計劃,網上征集考生志愿,高校依次對后續志愿考生進行錄取。
8月9日:專科提前批錄取結束。
4.提前批非藝術體育類院校(專業)填報志愿及錄取安排:
7月7日:填報過軍事(含定向培養軍士)、公安、司法、中國消防救援學院、北京電子科技學院等意向類別,并且政治考核(考察)、面試、體檢、體能測試等相關要求合格的考生,可按原意向所涵蓋的院校及專業(含有關高校的國家專項計劃)第一次填報本科提前批A和專科提前批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志愿。
同一意向類別中有的高校要求考生達到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方可報考,有的高校要求考生達到本科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即可報考。填報意向時,除了可按原意向所涵蓋的院校及專業填報外,填報了要求達到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提前批次意向的考生,可以選擇填報同類意向要求達到本科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提前批次和專科提前批次具體院校和專業志愿。填報了要求達到本科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提前批次意向的考生,可以選擇填報同類意向專科提前批次具體院校和專業志愿。填報定向培養軍士的考生,需參加由盟市征兵辦統一組織的體格檢查和政治考核,合格者方可報考。除此以外,均不得跨意向類別填報。達到本科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及以上的考生,若填報了專科提前批志愿被錄取,則視為本人自動放棄本科院校錄取。
7月8日:相關高校下載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第一志愿錄取;前一志愿完成錄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計劃,網上征集考生志愿,高校依次對后續志愿考生進行錄取。
7月10日:本科提前批A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專科提前批中需進行政治考核(考察)、面試、體能測試的公安、司法類等高校(專業)錄取結束。
7月11日:考生第一次填報本科提前批B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志愿。
7月12日:本科提前批B高校下載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第一志愿錄取;前一志愿完成錄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計劃,網上征集考生志愿,高校依次對后續志愿考生進行錄取。
7月16日:本科提前批B文理科、蒙授文理科高校錄取結束。
(二)本科一批、本科一批B
7月17日:考生第一次網上填報本科一批志愿。
7月18日:高校下載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第一志愿錄取;前一志愿完成錄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計劃,網上征集考生志愿,高校依次對后續志愿考生進行錄取。
7月23日:本科一批錄取結束。
7月24日:考生第一次網上填報本科一批B志愿。填報結束后,本科一批B高校下載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第一志愿錄取;前一志愿完成錄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計劃,網上征集考生志愿,高校依次對后續志愿考生進行錄取。
7月26日:本科一批B錄取結束。
(三)本科二批、本科二批B
7月27日:考生第一次網上填報本科二批志愿。
7月28日:高校下載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第一志愿錄取;前一志愿完成錄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計劃,網上征集考生志愿,高校依次對后續志愿考生進行錄取。
8月2日:本科二批錄取結束。
8月3日:考生第一次網上填報本科二批B志愿。填報結束后,本科二批B高校下載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第一志愿錄取;前一志愿完成錄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計劃,網上征集考生志愿,高校依次對后續志愿考生進行錄取。
8月4日:本科二批B錄取結束。
(四)高職高專批
8月10日:考生第一次網上填報高職高專批志愿。
8月11日晚:高校下載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第一志愿錄取;前一志愿完成錄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計劃,網上征集考生志愿,高校依次對后續志愿考生進行錄取。
8月15日:高職高專批錄取結束。
三、投檔規則
(一)高校特殊類型招生考生的投檔規則
獲得高校專項計劃(不分省)等特殊類型招生資格的考生(以下簡稱特殊類型招生考生)參加相應高校的特殊類型招生錄取,須在相應高校所在招生批次第一次填報志愿時填報特殊類型志愿(相應高校在本科一批和其他批次均設招生計劃的,在本科一批填報;本科二批同理)。有關特殊類型志愿填報的其他未盡事宜,詳見屆時發布的相關公告。特殊類型招生考生填報志愿時間、各分數段截止時間與其他考生相同,考生若不在本人分數所在分數段填報志愿截止時間前填報,則視為放棄相應高校的特殊類型招生錄取資格。
特殊類型招生中的高水平運動隊計劃安排在本科提前批A進行填報志愿和投檔錄取。
特殊類型招生考生若選擇了填報特殊類型招生志愿,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按有關規定單獨投檔、招生院校單獨錄取,不占用我區已公布的招生計劃,錄取與否、錄取何專業由招生院校決定;考生若選擇填報非特殊類型招生志愿,則不享受特殊類型招生錄取相關政策,與其他考生相同,按照普通類專業錄取執行。特殊類型考生所填報的相應高校的特殊類型招生錄取志愿不影響其他考生的各種實時動態排名。填報特殊類型招生志愿時,網報志愿系統所提供的預計投檔線僅供參考,最終投檔線將由相關高校按規定認定。其中,在我區有確定的招生專業和計劃數且錄取標準以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及上浮一定幅度為參照的高校專項計劃安排在本科提前批A進行錄取,填報志愿時提供動態排名。
(二)藝術類專業投檔規則
1.報考本科提前批A藝術類校考高校(專業)且相應高校校考成績合格的考生,全部投招生高校。有關校考高校高考文化課成績破格錄取的原則,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報考本科提前批A戲曲類高校(專業)的考生,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我區戲曲類本科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戲曲類專業省際聯考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考生所報志愿,全部投招生高校。
2.報考本科提前批B、本科提前批C和專科提前批藝術類高校(專業)的考生,以院校專業組為投檔單位,采取“分數(位次)優先、遵循志愿,一輪投檔”的辦法投檔。投檔時,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文化課與專業統考成績均達到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電子檔案狀態自由可投的考生中,根據考生的投檔成績、所填志愿、所報院校的計劃數及投檔要求等,按志愿順序依次進行檢索匹配,對匹配成功的志愿立即投檔,系統不再檢索該生后續志愿,該生投檔過程結束;若考生所填志愿均未匹配成功,則該生本輪未能投檔。
投檔成績指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藝術類專業自治區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的綜合成績,計算方法如下:
【以下公式中:A為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B為考生藝術類專業自治區統考成績,綜合成績將四舍五入取整】。
(1)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專業的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占比為50%,即:
(2)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專業的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占比為60%,即:
(3)播音與主持類專業的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占比為70%,即:
3.對于使用綜合成績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投檔錄取的藝術類專業,若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專業統考成績、語文(蒙古語文甲或朝鮮語文)、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外語、文科數學或理科數學成績,以確定考生位次。即:遇到同分的情況,不是全部投檔,而是按照如上規則依次比較后,成績高者方可投檔。若如上各項成績均相同,則全部投檔。
(三)體育類專業投檔規則
報考體育類本科專業的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專業課成績達到我區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屆時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2024高考填報志愿專欄”所公布的投檔排序成績項(高考文化課成績或專業課成績)和投檔比例投檔;報考體育類專科專業的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專業課成績達到我區專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所報志愿順序,按高考文化課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檔比例投檔。
(四)普通類和高職對口招生投檔規則
報考普通類和高職對口招生各科類的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我區對應類別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美工設計類美術統考成績須達到合格分數線),按所報志愿順序,按高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檔比例投檔。
(五)關于多名院校志愿和投檔成績相同的非藝術類考生投檔規則
原則上不受院校投檔比例所確定的人數限制(軍事類院校按有關規定執行),全部投檔。
(六)投檔人數的計算
投檔人數為計劃數乘以投檔比例的結果向上取整(軍事類院校按有關規定執行)后的數值,例如,計劃數10人,投檔比例1:1.02,投檔人數為11人。
四、錄取規則及工作流程
(一)錄取規則
院校原則上執行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陽光高考—教育部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指定平臺”(https://gaokao.chsi.com.cn)招生章程頻道發布的年度招生章程中確定的錄取規則(含通過其他渠道發布的錄取規則)。補充要求如下:
1.對于普通類、體育類和高職對口招生各科類,區內院校各批次均按專業志愿清的規則進行錄取,即投檔考生按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區外院校本科批次按其向社會發布的招生章程中所明確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高職高專批錄取規則按專業志愿清執行。其中,既有本科,又有專科招生計劃的區外院校,其高職高專批或專科提前批錄取新生可按其向社會發布的招生章程中所明確的錄取規則進行。
對于藝術類,本科提前批A按高校招生章程中所明確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本科提前批B、本科提前批C和專科提前批,區內高校各批次按“分數清”的規則進行錄取,即已投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區外高校按其招生章程中所明確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
2.高校招生章程未明確錄取規則的,或明確“執行內蒙古自治區制定的專業安排辦法”類似表述的,本科提前批文理科、本科一批、本科一批B以投檔分為排序成績按招生計劃1:1范圍內專業志愿清的規則錄取;本科二批、本科二批B以投檔分為排序成績按專業志愿清的規則錄取;本科提前批A藝術類,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我區普通類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自治區統考成績合格且達到學校劃定的最低成績要求基礎上,依據考生校考成績擇優錄取;本科提前批B、C以及專科提前批藝術類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自治區統考成績均達到我區藝術類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依據考生投檔成績擇優錄取。本科提前批體育類一律以公布的投檔成績為排序成績項按其招生章程中所明確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
3.考生擇優錄取規則:
對于“動態排名、精確定位”填報志愿模式,為了反映投檔線上優先錄取考生的情況,填報志愿系統將在排名信息中顯示當前投檔線上具有優先錄取資格考生的人數,并在階段性填報情況統計的考生個人信息中注明“投檔線上優先錄取”字樣。
對于已投檔考生,當考生錄取排序成績相同時,首先要執行國家規定的相關優先錄取政策,其次要執行高校招生章程中所明確的擇優錄取規定。
若高校招生章程中未明確擇優錄取規定,則按如下規則擇優錄取:
對文科和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語文(蒙古語文甲或朝鮮語文,下同)、文科綜合、外語、文科數學單科成績擇優錄取;對理科和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單科成績擇優錄取;
對藝術類考生,依次按專業統考成績、語文(蒙古語文甲或朝鮮語文)、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外語、文科數學或理科數學單科成績擇優錄取;
對以高考文化課成績排序投檔的體育類考生,依次按專業統考成績、語文、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外語、文科數學或理科數學單科成績擇優錄取;對以專業統考成績排序投檔的體育類考生,依次按高考文化課成績、語文、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外語、文科數學或理科數學單科成績擇優錄取;
對高等職業院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各科類考生,依次按高職專業課綜合、語文(高職蒙古語文)、高職數學、高職英語單科成績擇優錄取。
(二)錄取工作流程
1.院校上網登錄,核對招生計劃:
各招生院校必須在本批次第一志愿填報24小時前,啟動院校端子系統,登錄指定服務器,核對本校招生計劃。若調整計劃,必須在本批次第一次填報志愿之日12時前(后續志愿依填報時間商定),使用教育部來源計劃調整系統進行調整。
2.院校提交投檔比例:
本科一批高校在7月15日12時前、本科二批高校在7月25日12時前,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網上錄取系統的“信息交互平臺”提交投檔比例并通過審核。凡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投檔比例或審核未通過的院校,網上填報志愿時,向考生公布投檔比例默認為1:1。本科二批的民辦院校、獨立學院和高職高專批院校無需提交投檔比例,統一按1:1公布執行。各批次、各科類、各院校后續志愿均按剩余計劃1:1投檔。
3.院校審閱考生電子檔案,及時上載閱檔結果:
錄取院校對擬錄取的考生安排專業,對不錄取的考生輸入退檔原因代碼。為保證錄取進度,招生院校要及時結清檔案。第一次填報志愿原則上在投檔24小時之內結清檔案,其他志愿視投檔數應在投檔1~4小時之內結清檔案。
4.審核院校上載的閱檔結果:
相關人員負責對各招生院校的預錄取名單進行檢查。對未寫明退檔理由的應要求招生院校注明理由,出現退檔不合理的情形應與招生院校協商以求達成一致意見,協商未果的可提出復議。
5.高考體檢結果的應用:
考生高考體檢表內容作為是否符合高校招生章程所規定的身體條件要求的依據;軍事、公安、司法等高校(專業)依據相關規定對入圍考生進行體檢,其結論也可作為錄取的依據;除此之外的其他體檢結果不能作為錄取的依據。
五、招生院校應注意的事項
(一)各有關院校在考生填報志愿期間,要經常瀏覽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2024高考填報志愿專欄”上發布的本院校志愿填報情況統計,以便根據生源情況及時調整本校的招生計劃和調閱考生檔案投檔比例。
(二)各院校可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提供的工作聯系方式,聯系相關人員進行計劃調整、錄取等事項的溝通。
(三)高校應妥善保存高考錄取閱檔期間所下載的考生電子檔案,我區不再向錄取學校另行提供相應的紙質檔案。我區高校招生考生紙質檔案包含如下材料:檔案袋、預報名表、報名登記表、符合政策性照顧項目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和高級中等教育畢業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的檔案(或人事檔案)。高校制作錄取通知書應堅持簡約、節約的原則,避免鋪張浪費。新生報到后,將加蓋密封章的紙質檔案交錄取高校,高校應及時核對考生紙質檔案及電子檔案信息,紙質檔案內容不齊全的,應將相關電子檔案信息打印并加蓋學校檔案公章后存入考生紙質檔案。我區將按院校要求郵寄錄取新生名冊。錄取新生名冊保存期為錄取工作結束后一年。
六、考生服務與新生復查
(一)自治區教育考試院要做好政策解讀、來電來訪、信息查詢等面向考生的服務工作,通過電話、網絡及現場接待等方式受理考生咨詢及申訴,耐心細致地解答考生的問題。
咨詢或舉報申訴電話:錄取期間(6月26日-8月8日)0471-3261111,錄取結束后0471-967188或0471-3261904。
現場咨詢或舉報地址:自治區教育考試院一樓西側考生服務中心,呼和浩特市賽罕區烏蘭察布東街甲81號。
(二)考生可通過登錄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查詢本人的錄取結果。
(三)旗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負責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核實錄取結果。如果錄取結果與考生所出具的《錄取通知書》顯示一致,則將考生報考檔案和學籍檔案(或人事檔案等)一并封裝后交考生本人;否則,不向考生提供考生檔案。
考生檔案由考生本人攜帶,入學報到時交錄取學校。自治區不統一安排向各高校郵寄考生紙質檔案。
(四)各招生院校要加大對違規考生的監督檢查力度,堅持“零容忍”原則,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新生入學后,要通過人臉識別設備等高科技手段和電子檔案與紙質檔案比對等方式,認真開展新生入學復查,對弄虛作假、考試舞弊、騙取加分和特殊類型招生資格,特別是企圖冒名頂替的新生,堅決取消其入學資格并移交有關部門嚴肅處理。已經報到入學的將取消其學籍,不予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同時,配合公安等部門一查到底,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各招生院校應將新生入學復查中發現的違規問題及時函告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
(五)高校應將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的考生名單匯總,于本校規定的正常報到截止日期后20日之內報送內蒙古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嚴禁高校為未報到考生注冊學籍。
七、本辦法未盡事宜,按教育部和自治區相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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