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普通高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考試將于5月20-21日舉行,為確保考試順利,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1.考試時間安排:
日 期 |
時 間 |
科 目 |
5月20日
(星期六) |
9﹕00-11﹕30 |
中文 |
13﹕30-15﹕30 |
英語 |
5月21日
(星期日) |
9﹕00-11﹕00 |
數學 |
13﹕00-15﹕00 |
物理、歷史 |
16﹕00-18﹕00 |
化學、地理 |
2.打印準考證。報名資格審核通過并公示的考生須于5月16日起憑本人賬號和密碼,自行登錄報名系統網站打印本人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均不得涂改或書寫。
3.我省考點設在福州市第十五中學(福州市臺江區五一南路44號),考生可于5月19日,錯峰、有序熟悉考點。
4.嚴禁攜帶各種無線通訊工具(如手機、無線耳機、電話手表、手表(電子手環)、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等物品進入考點考場。
除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無封套橡皮、直尺、圓規、三角尺等外,計算器、涂改液、修正帶以及不透明的文具盒(袋、套)和水杯(含飲料)等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
5.開考前50分鐘,考生可以進入考點。開考15分鐘后,不準進入考場。英語科目考試當天下午13:15禁止遲到考生進入考場。凡于13:15至13:45之間到達的考生,可在考務室靜候,待聽力考試結束后可進入考場參加筆試。13:45后到達的考生,不準進入考場。
6.考生入場時,請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主動接受監考員按規定進行的身份驗證核查、安全檢查和考試違禁物品檢查等。
7.考生入場后,請對號入座,并將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放在“準考證號簽”旁的桌面上,以便核驗。入座后,請在《考生簽到表》上簽字。
8.領到答題卡后,應在指定位置和規定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號、考場號和座位號,并在指定區域粘貼條形碼,注意檢查條形碼上的科目、考生號及姓名等信息是否與自己準考證上的一致。凡漏填(涂)、錯填(涂)或書寫字跡不清的答卷,影響評卷結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9.答題卡除“選擇題答題區”用2B鉛筆填涂外,“非選擇題答題區”一律用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作答。考生須在與題號相對應的答題區域內答題,否則答案一律無效。不得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標記。
10.遇試卷、答題卡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頁等問題,可舉手詢問,在開考前報告監考員;開考后,再行報告、更換的,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延長;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聽力考試期間,不得向監考員詢問并保持安靜。
11.考生在考場內應保持安靜,不得吸煙,吃零食,不得喧嘩,不得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得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得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草稿紙,不得傳遞文具、物品等,不得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墊板帶出或傳出考場,否則按考試違規處理。
12.考試開始60分鐘后,才準交卷離開考場。提前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考生須立即停筆并停止答題,將自己的答題卡、試卷、草稿紙依序放在桌面上,并用小木塊或小石子壓住后,靜坐在座位上等候。待監考員清點核對無誤后,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考生離場后,根據考點工作人員的指引,有序離開考場。
13.考試實行全程實時監控錄像,監控錄像將實行回放審看制度,請考生遵守考場紀律,誠信應考,切莫心存僥幸,以身試法。如不遵守考場規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規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嚴肅處理,并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14.考試期間,正值我省高溫、雷雨天氣,請考生注意防暑降溫、防雨防雷。規劃好赴考路線,考試當天適當提前出門,避免因遲到耽誤考試。同時注意勞逸結合和飲食衛生,調整好心態,確保以最佳狀態迎接考試到來。
福建省教育考試院
2023年5月4日 |